故事,有人撰寫,也需要有人把它演出來,放在晚間八點,叫做八點檔連續劇;放在午夜時分的,叫做午夜劇場;
第一次搬上螢幕的,叫做首播;整齣播完再重頭播放的,叫做重播;
放在電影院播放的,叫做電影;放在舞台演出的,叫做舞台劇。

有人看著別人的故事,津津樂道;有人聽著別人的故事,淚流滿面;有人說著別人的故事,不斷叫罵;
也有人看完、聽完、說完別人的故事後,便開始假設,如果我是他(她),我就(不)會……………,
不管如何,那只是別人的故事,何需太認真。

故事也可能是真人真事,作者是自己,主角也是自己,只要認真的演出,每個人都是最佳男(女)主角。
只是,有多少人能真正的、認真的撰寫著、演出著自己的人生呢?

 


 

最近瘋狂迷上一齣台灣的連續劇,因為沒辦法在播映的時間正大光明的看,只好熬夜躲在房間看它的連載,
裡頭的主角、劇情,看著看著,不自覺地也入戲了!
便思索著,自己在哪個時間點,也曾做了那樣的事,或有過那樣的心境,
看著別人的故事,總是能一派輕鬆,
但,
換作是自己的故事,似乎是近幾年才開始好好的、認真的撰寫著、演出著。
總之,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,過著怎樣的生活,其實,感覺挺好的!

巴特,今天看到的那部份,其實還蠻不喜歡它的安排,不過,還是耐心的看完它,
因為,它充其量不過是個故事罷了!何需太認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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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rauye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