恰巧看到部落格在徵求對高中好朋友的一句話,其實想不出要說什麼話,不然來個大爆料好了!順便回憶一下,過去做過的瘋狂代誌!

螞蟻是我高三才認識的好朋友,是間接的透過同學才認識,因為她跟班上同學在同個補習班補數學,由於太常來我們班上走動,令我心生好奇,主動問我同學說:我可以認識她嗎?就這樣,認識了!不過,到現在仍令我納悶的是,她是自然組的,為什麼會跟社會組的一起補數學啊?

對於畢業後就搞失蹤的我而言,在那個網路還不大流行的年代,能保持十年還不間斷的聯絡,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!

印象中,一起做過的瘋狂事如下,

為了看電影,一起去全家的好朋友買爆米花,因為覺得爆一次不夠熟,我們還在討論要不要微波兩次,於是,毫不猶豫的按了第二次,當微波爐冒出陣陣黑煙時,我們還依然狀況外,一副驚覺:「什麼嘛!這家的微波爐為什麼那麼爛!」後來,店長跑出來,拯救他店裡的生財工具,才發現原來不是微波爐爛,而是爆米花燒焦了!好心的店長除了指揮店員趕緊開門通風,還幫我們把爆米花拿出來,並額外放一包進另一台微波爐,我當時心想:「店長真是好人!」結帳時,才知道額外放進去的那一包,外加原先燒焦的都要算錢。至少,沒叫我們連那台微波爐的錢都算進去,已經對我們很優待了!

事後,我們得到一個很重要的結論:原來,爆米花不能微波兩次!小朋友沒練過,千萬別嘗試哦!

什麼?你聽過這件事啊!沒錯沒錯,當年訴說的那件火燒爆米花事件的另一個主角就是她!

某日,在一個很喜歡的電視節目─MIT台灣誌,看到他們在介紹台中的后豐騎馬道,當時拍攝出來的景色真是美的不像話,(果然是個會得獎的優質好節目啊!)恰巧那時螞蟻正打電話給我,二話不說,兩人相約騎卡踏車啦!

那天,天氣正晴朗,透過一路上不斷的詢問,還蠻順利的到達了目的地,兩個人也開心的騎啊騎,一路上看到小朋友騎的速度比我們快,不服輸的我們也很爭氣的用力踏,總覺得明明超過了,小朋友總可以臉不紅、氣不喘的追過我們,後來,終於恍然大悟,原來她們是騎電動騎馬,輸了!

既然比不過別人的速度,就專心欣賞風景吧!一邊騎,一邊心想,節目中不是說沿路可以看到火車,怎麼騎那麼久,連半個影子都沒看著!找到地圖,才發現方向騎反了,我們先騎東豐自行車綠廊,至於景色優美的后豐鐵馬道是在另一個叉路。正在猶豫要不要繼續到那走走時,發現小吃攤,決定先填飽肚子再說!吃飽、喝足後,還是決定繼續上路,一天下來,總計騎車時間約五個小時,里程約二十公里。回飯店前當然要先靠賞自己一下,騎著租來的歐兜麥,跑去吃美味的焗烤,才心滿意足的回飯店休息。晚上當然要洗個舒服的熱水澡,那時才發現,兩隻紅通通的手臂,沒錯,在歷經五個小時的烈陽酷曬 +沒有擦防曬 +沒有穿長袖 = 曬傷!雖然螞蟻有穿長袖,不過也確實曬黑了不少!相較之下,看到我那嚴重的情況,不斷的安慰我,沒關係,螞蟻本來就分兩種,一種是黑螞蟻,一種是紅螞蟻~你有看過白子的螞蟻嗎?所以再怎麼曬,看起來都嘛是黑的!回家後,為了防止脫皮的疼痛,每天照三餐擦抹蘆薈膠,總算安然渡過!

礙於某些原因,有的不能隨意爆料,以上。(什麼?才兩件事啊!)

這段友誼可以維持多久,不知道,或許哪天,再聯絡時,又隔了好幾年(似乎不大可能吧!據說這禮拜要一起去爬山,是吧!),也或許大家都結婚了,各自開始忙了,聯絡的時間少了,就這麼淡化,也是有可能的!

不管如何,螞蟻,恭喜你榮獲奸商親自頒發的十年之友獎!請發表得獎感言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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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rauye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